美国总统川普宣布对等关税,其中半导体等项目暂不列入征收品项,业界人士分析,台湾半导体厂商多属于代工性质,「没有芯片所有权」,按照一般代工合约,关税等额外成本应由掌握芯片所有权的客户负担,但最终议价能力仍是决定关税由谁承担的关键。
美国总统川普宣布对所有国家征收10%关税,将于5日凌晨生效。另外,川普也针对其他对美贸易逆差大的国家分别征收17%至49%「对等关税」,其中台湾税率为32%,至于半导体、钢铁、铝、铜、药物等项目,暂时不列入关税品项。
川普对等关税震撼全球,尽管半导体项目暂时未列入关税品项,但川普对半导体产业发言仍留下伏笔。
半导体封测业界主管对中央社记者分析,从电子科技业角度来看,关税是以各类3C电子终端产品例如手机、笔电、电视、电动车等销售价格为依据征收,美国若要对半导体芯片代工厂征收关税,在实务上有难度。
他指出,包括晶圆代工厂、封装测试商甚至测试介面厂,都不具有芯片的最终所有权,半导体供应链主要替IC芯片设计客户进行代工服务,在合约中也清楚规范除非是代工制程及技术本身问题,否则包括关税等其他额外增加的成本,均由客户负担。
他分析,美国增加对等关税的最重要目的,是转移半导体先进制程至美国境内设厂,「美国的用意是,我们也要有半导体先进制程」。
另一名封测业界人士则有不同看法,这名人士指出,尽管台厂与客户签订类似关税或运费由买方负担(FOB)的合约保障,但在美国关税和半导体产业上游客户的强大压力下,台厂能否「一板一眼」按照合约走,仍有待观察。
他指出,半导体代工厂多与上游IC设计客户长期合作,若客户要求代工厂吸收额外关税,也不是没有前例可循,例如以往若原物料价格上涨,半导体代工厂考量与客户关系,鲜少转嫁给上游客户,通常采取自行吸收方式。
业界人士表示,半导体供应链中的台湾厂商与客户之间的议价能力(bargain power)将是关键,他预期中小型代工厂商的议价空间相对有限,若客户要求吸收关税成本,「也只好吞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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