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2月11日,上海复旦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布《上海兰迪律师事务所关于上海复旦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法律意见书》。
复旦微电成立于1998年7月10日,2021年8月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截至意见书出具日,公司不存在不得实行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具备实施主体资格。
本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1388万股限制性股票,约占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的1.69%,其中首次授予1116万股,预留授予272万股。激励对象合计308名,包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等。激励方式为第二类限制性股票,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A股普通股。
本激励计划有效期最长不超过48个月,授予日在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由董事会确定。归属安排分批次进行,首次授予分三个归属期,比例分别为20%、30%、50%。限制性股票首次及预留授予价格为41.59元/股。
授予条件和归属条件均对公司和激励对象作出规定,同时设置了公司层面、部门层面和个人层面的业绩考核要求。
目前,该激励计划已履行部分程序,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及类别股东会审议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