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微智能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完善公司治理与决策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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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2月12日,智微智能发布《深圳市智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2026年2月修订)》公告。该规则旨在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规范董事会的议事和决策程序。

董事会由六名董事组成,含两名独立董事和四名非独立董事,董事任期三年,可连选连任。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需按规定签署并更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及承诺书》,并履行忠实和勤勉义务。

董事会行使多项职权,包括召集股东会、执行决议、制定经营计划等。在审议年度报告时要对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形成决议,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非标准审计报告,董事会需作出专项说明。

董事会会议分定期和临时会议,定期会议每年至少两次,临时会议在特定情形下由董事长十日内召集。会议需有过半数董事出席,董事可委托其他董事出席,但需遵循相关原则。

董事会决议由全体董事过半数表决同意,涉及关联交易等情形需回避表决。决议执行需落实,董事长督促检查并通报执行情况。会议档案保存不少于十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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