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3月2日,璞泰来发布《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关于上海璞泰来新能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该次股东会于2月11日由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定召开,并于2月12日刊登通知。会议采取现场与网络投票结合方式,于3月2日14:00在上海市浦东新区叠桥路456弄116号公司一楼会议室召开,由董事长梁丰主持。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1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1,207,039,83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7.38%;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共1,108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263,545,382股,占12.53%;中小投资者共1,112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308,795,482股,占14.68%,出席股东合计代表有表决权股份占总数的69.90%。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发行H股股票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主板上市的议案》等15项议案,各议案同意比例大多超99%,均以特别决议事项通过(部分议案除外)。其中,投保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招股说明书责任保险议案,关联股东回避表决,同意比例为96.02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