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盛锂电制定董事会议事规则草案,完善H股上市后治理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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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3月10日,华盛锂电发布董事会议事规则(草案)(H股发行上市后适用)公告。

该规则旨在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保障董事会依法独立、规范、有效地行使职权。董事会下设董事会办公室处理日常事务,董事会秘书兼任负责人。

董事会会议分定期和临时会议,每年至少召开四次定期会议,每季度一次,上下半年各一次。定期会议提案需董事会办公室征求董事意见后交董事长拟定,董事长可视情况征求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意见。

出现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提议、三分之一以上董事联名提议等情形时,应召开临时会议。提议需提交书面提议,董事长应在十日内召集并主持会议。

会议通知方面,定期会议提前十四日、临时会议提前五日发出书面通知,紧急情况可口头通知。会议通知需包含日期、地点、议题等内容,并提供充分会议材料。

会议召开需过半数董事出席,董事原则上应亲自出席,可书面委托其他董事代为出席,但有相关限制。会议表决实行一人一票,以书面记名投票方式进行。

除特殊情况外,董事会决议需全体董事过半数同意,担保事项还需出席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董事在特定情形下需回避表决。

此外,规则还对会议记录、决议公告、决议执行、会议档案保存等方面作出规定,该规则待股东会批准,于公司H股上市交易之日生效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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