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盛锂电发布董事及高管薪酬管理制度草案,H股上市后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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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3月10日,华盛锂电发布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草案)(H股发行上市后适用)。

该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薪酬制度遵循按岗位确定薪酬、薪酬与公司目标效益挂钩、按绩效考核、激励与约束并重等原则。

薪酬管理方面,董事会负责审议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股东会审议董事薪酬。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薪酬标准和分配,审查履职并考核,监督制度执行,人事和财务部配合实施。

薪酬标准上,非独立董事中,外部投资人股东委派的董事不领薪酬,董事长及兼任高管的按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执行,其他非独立董事薪酬依岗位职责和贡献确定;独立董事实行津贴制,费用公司承担。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由基本薪酬和绩效薪酬组成,基本薪酬依岗位等确定,绩效薪酬与公司经营绩效挂钩,年终按考核结果发放。且该薪酬不包括股权激励等。

薪酬调整依据包括同行业薪酬增幅、通胀水平、公司盈利状况、组织结构调整及岗位变动等,还可设专项奖励或惩罚。

制度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H股股票经证监会备案并在香港联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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