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创电气发布章程,明确公司治理与运营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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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3月24日,精创电气发布公司章程公告。

公司系由徐州市精英电器技术有限公司整体变更设立,于2025年12月2日在北交所上市,注册资本5785万元。公司经营宗旨是以科技创新驱动,推进冷链相关技术研发,致力于成为冷链物联网行业全球领导者。

在股份方面,公司股份采取股票形式,发行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公司可通过多种方式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收购本公司股份有特定情形和程序。股份转让有相应限制,如董高人员任职期间转让受限等。

股东和股东会方面,股东享有获取股利、参与股东会表决等权利,同时承担遵守章程、缴纳股款等义务。股东会是公司权力机构,行使多项重要职权,包括选举董事、审议利润分配等。

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行使召集股东会、执行决议等职权。董事长负责主持股东会和董事会会议等。独立董事需保持独立性,行使多项特别职权。董事会还设置审计、战略、提名、薪酬与考核等专门委员会。

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总经理、副总经理等,需遵守相关任职规定和义务。公司实行信息披露制度,董事长是信息披露最终责任人。投资者关系管理遵循多项原则,通过多种方式与投资者沟通。

财务会计制度方面,公司制定财务制度,按规定披露年报和中报。利润分配实行连续稳定政策,优先现金分红。公司实行内部审计制度,内部审计机构向董事会负责。会计师事务所由股东会决定聘用。

通知和公告可通过多种方式发出,公司指定北交所网站等为信息披露媒体。公司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有相应程序和规定。章程修改有特定情形和审批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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