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溢光电实控人控制企业增持2001.4万元股份,完成增持计划下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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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3月26日,清溢光电发布关于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增持公司股份结果的公告。

2025年4月14日,清溢光电收到伟华电子有限公司出具的增持计划告知函,伟华电子由公司实际控制人唐英敏女士、唐英年先生控制。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和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伟华电子计划自2025年4月15日起12个月内,增持公司无限售流通A股股份,拟增持金额不低于2000万元,不超过4000万元。

2026年3月25日,公司收到伟华电子出具的增持结果告知函,2025年4月15日至2026年3月25日,伟华电子通过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增持公司股份720,834股,占总股本的0.23%,增持金额2001.4万元,达到增持计划金额下限,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完成。

增持主体伟华电子并非控股股东或实控人,是控股股东或实控人的一致行动人,增持前持股数量为0。其一致行动人包括苏锡光膜科技(深圳)有限公司和光膜(香港)有限公司,合计持股160,590,900股,占总股本51.01%。增持计划完成后,增持主体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数量为161,311,734股,持股比例为51.24%。

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认为,增持人具备实施本次增持的主体资格,本次增持符合相关规定,符合免于发出要约的情形,公司已履行必要信息披露义务。本次增持计划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增持主体在法定期限内不减持,且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化,不影响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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