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3月27日,清溢光电发布《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清溢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增持股份之法律意见书》。
本次增持的增持人为清溢光电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伟华电子有限公司,其与公司实际控制人为一致行动人关系,具备实施本次增持的合法主体资格。
增持前,清溢光电实际控制人唐英敏女士、唐英年先生通过控制光膜(香港)有限公司100%股权,共同控制公司51.01%股份的表决权,伟华电子不持有公司股份。增持计划增持金额不低于2000万元,不超过4000万元,实施期限为12个月。
在2025年4月15日至2026年3月25日,伟华电子累计增持公司股票720,834股,约占总股本的0.23%,合计增持金额约2001.4万元,且增持主体在法定期限内不减持。
本次增持符合相关法规规定的免于发出要约的情形,公司也已履行现阶段必要的信息披露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