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赛西威发布H股上市后章程,明确公司治理与运营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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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3月26日,德赛西威发布《惠州市德赛西威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H股发行上市后适用)》。

公司系惠州市德赛西威汽车电子有限公司按原账面净资产值折股整体变更设立,2017年12月在深交所上市,后续将在港交所发行H股。公司经营宗旨为高效创新,提供专业价值,增强客户实力,成就员工梦想,承担社会责任,为股东创造最大收益。经营范围广泛,涵盖汽车信息、娱乐、安全等多系统及部件,以及新能源汽车零部件等。

在股份方面,公司股份采取股票形式,发行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公司可通过多种方式增加资本,也可减少注册资本。股份转让需依法进行,对董监高股份转让有相关限制。

股东享有获得股利分配、参与股东会表决等权利,同时承担遵守章程、缴纳股款等义务。股东会是公司权力机构,行使选举董事、审议利润分配等职权。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负责召集股东会、执行决议等。公司还设置审计、战略与可持续发展等专门委员会。

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总经理、副总经理等,需遵守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及相关忠实、勤勉义务规定。公司设立党的组织,发挥领导核心和政治核心作用。

财务会计制度方面,公司制定相关制度,按规定披露年报和中报。利润分配优先采用现金分红,满足一定条件可进行现金分红,且有明确的间隔和比例要求。公司实行内部审计制度,聘任符合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审计。

通知可通过专人、邮件、公告等形式发出,公告指定相关媒体刊登。公司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等事项均有明确规定和程序。章程修改需符合相关情形和审批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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