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4月19日,弘景光电发布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公告。
经注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15,886,667股,募集资金净额59,372.58万元。原募投项目有光学镜头及模组产能扩建、研发中心建设、补充流动资金。后对“光学镜头及模组产能扩建项目”进行调整,总投资增至86,584.11万元,募集资金投资39,530.41万元(含超募10,607.41万元)。
公司拟用不超2亿元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和不超3亿元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期限12个月,可循环滚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期限不超12个月或可转让可提前支取的产品;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期限不超12个月的现金管理产品,不涉及高风险投资。
投资存在受市场波动影响、收益不可预期等风险。公司将采取选择优质产品、财务核算、内审监督、信息披露等风控措施。本次现金管理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募投项目开展,有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2026年4月16日董事会已审议通过该议案,保荐人无异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