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04月24日,国电南自发布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2025年12月5日,财政部发布《准则解释第19号》,规定多项会计处理相关内容,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等相关规定;变更后,公司按《准则解释第19号》规定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前期规定执行。
公司自2026年1月1日起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此次变更是合理变更,能更客观、公允反映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产生重大影响,不涉及以前年度追溯调整,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该议案于2026年4月22日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审计委员会认为变更合理,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同日,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该议案,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