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汽集团2025年年度股东会各项程序合法有效,多议案高票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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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6月27日,上海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布《中豪(上海)律师事务所关于上海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依据《公司章程》召集,于2026年4月30日在指定披露媒体刊登通知。6月26日下午14点在上海市虹口区同嘉路79号召开,采用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出席会议的股东及委托代理人共4338人,代表股份总数883149904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7.3005%。出席会议的其他人员包括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部分高级管理人员等,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相关资格均符合规定。

本次股东会审议了13项议案,包括《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等。采取现场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无特别决议事项,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有7项,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有3项。各项议案表决结果显示,多数议案同意比例较高,如《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同意股数占比98.6617%。

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与召集人资格,以及表决程序等事宜,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会议所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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