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7月24日,中原内配发布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计划自查表公告。公告显示,公司在上市公司合规性方面,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及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均未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利润分配合规,不存在其他不适宜实施股权激励的情形,已建立绩效考核体系和考核办法,未为激励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激励对象方面,未包括特定大股东及家属、独立董事,最近12个月内无不良认定,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适任情形,激励名单经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核实。激励计划合规性上,有效期内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及单一对象获授股票均未超标,激励对象为董事、高管的相关信息及考核指标明确,草案由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拟定。
此外,股权激励计划披露完整,绩效考核指标包括公司和个人指标,客观合理,限售期等安排符合要求。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及中介机构均发表了合规意见,董事会和股东大会表决程序合规,不存在重大无先例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