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宇集团评估独立董事独立性,均符合任职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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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4月11日,汉宇集团发布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根据相关规定,结合独立董事出具的《关于独立性自查情况的报告》,董事会对公司在任独立董事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经在任独立董事自查及董事会核查其履职情况,董事会认为公司在任独立董事均具备任职资格。独立董事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主要社会关系未在公司或附属企业、主要股东及其附属企业任职,未与公司存在重大持股关系,也无重大业务往来或服务关系。综上,公司在任独立董事不存在妨碍客观判断的关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中关于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及独立性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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