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02月06日,隆利科技发布《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隆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的法律意见书》。隆利科技成立于2007年8月16日,2018年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具备实施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主体资格。
2026年2月6日,隆利科技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员工持股计划相关议案。该计划遵循依法合规、自愿参与、风险自担原则,参与对象包括公司董事(不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资金来源为员工合法薪酬、自筹资金等,无公司垫资等情况;股票来源为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回购的A股普通股。
计划存续期48个月,受让标的股票分两期解锁,解锁时点为过户后12个月、24个月,每期解锁比例50%。持股规模不超过3,207,200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1.4%。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已履行部分程序,2026年1月19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草案,1月23日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相关议案并认为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后续尚需将草案等提交股东会审议,并在会前公告法律意见书。